在我们代理的诸多案件中,房产纠纷是占比较高的一类案件,主要是房屋(商铺)买卖、租赁过程中的定金(订金)纠纷、房屋质量导致的退房纠纷、房屋产权证延期办理导致的违约退房纠纷、房屋结构、小区规划变更等导致的违约纠纷以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多年来,成都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知名律师彭律师成功代理了大量个人、多人及小区业主集体维权谈判诉讼案件及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9月彭律师又为成都武侯区的陈女士成功代理一起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因开发商2年多办不下房屋产权证,陈女士决定退房,遂慕名前来找到彭律师,通过诉讼加谈判为其收回了全部购房款。 【基本案情】 2013年初,武侯区的陈女士即原告在手机上收到被告公司发来的售房短信,极力宣传他们的“XX国际物流港”项目。原告看后,觉得一个铺面20多万不是很贵,就打算购买一套,于是2013年1月23日,原告就到被告在成都的接待点“某国际物流港销售部”与其签订了《XX国际物流港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共计XX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在交付房屋后360日内办理产权证书,但被告拖到2014年没办下来,到2015年还是没办下来,就感觉问题严重了,多次到被告在成都的接待点“XX国际物流港销售部”就退房事宜进行交涉均无果。 陈女士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慕名前来找到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资深是彭律师,希望彭律师帮她解决久拖不决的购房麻烦事。彭律师代理后,根据买卖合同认真准备了诉讼材料,并建议本案边诉讼边谈判,可以为陈女士更快的拿到购房款。 …… 【案件结果】 本案经成都知名合同纠纷律师彭律师发挥谈判特长,终与对方在开庭前基本达成一致。2015年9月18日,本案直接由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一、被告XX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女士购房款XX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9月起开始计算至款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150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自愿负担(在给付购房款本息时一并给付)。 后续,陈女士按调解书及时拿回了全部购房款,对彭律师富有成效的代理工作表示了感谢! 四川合同纠纷知名律师彭律师预约电话:18030872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