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是普通的民事案件,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最新收费标准可参考2016年川律协〔2016〕39号文件的规定: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4.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 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 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4) 取证困难的案件; (5) 新类型案件; (6) 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 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 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当然,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具体收费最终是要根据各个律师的资历(资深律师和普通律师收费肯定不同)、能力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法院所在地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婚姻案件各家情况不同,处理起来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当事人如遇到以上婚姻问题应及时与彭律师预约面谈后再决定为宜,四川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一定会给您满意的解答并为您圆满解决好婚姻问题。 四川成都知名婚姻律师彭律师预约电话:18030872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