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我国公民继承遗产的主要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的直系血亲。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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