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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合同纠纷律师彭律师成功代理全先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四川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彭律师多年来处理了大量因开放商不能按期交房与购房者产生纠纷的案件看,而本案则是一起商铺出租方不能按期交付租赁房屋和承租方产生纠纷的典型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全先生是成都市武侯区人,遇到此租赁纠纷后第一时间找到了成都知名律师彭律师。

【基本案情】

2011年8月30日原告全先生与被告成都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成都某国际建材装饰城商铺租赁预订协议》,被告同意将位于成都某国际建材装饰城国际馆三楼7、8、9号商铺和二楼59、60、61、62号商铺预订租赁给原告,并分别收取了原告4万元和6万元的诚意金。被告工作人员在与原告签订商铺租赁预订协议之时,都信誓旦旦的告知原告,他们正在建的建材装饰城,在2011年的11月就能向原告交付所预租赁的商铺了。原告也去看了被告的在建装饰城,主体已经起来了,工程已在收尾了,经被告工作人员这么一承诺,也就相信他们两、三个月就能交付所预租赁商铺的话了。为此,原告都做好了在此装饰城代理第三方货物销售的工作,并与第三方签订了代理协议。谁知到了2011年11月,当原告去找被告交商铺时,被告却说不能交付,说还要等。到了2012年初,原告又几次去找被告,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一会儿说今年3月可以,一会儿又说要到9月了……甚至在原告和他们协商退租时,被告竟然说租赁协议上没写什么时候要交。被告的所作所为毫无诚信,他们在建材城根本没竣工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揽客户,收取大量所谓的诚意金,无非就是进行变相融资!他们明显有对原告进行欺瞒的行为。原、被告签订的两份商铺租赁协议均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尤其是其中的第5条更是显失公平,并且完全不是原告在订立商铺预租协议时的本意。被告至今不能交付原告所预租赁商铺,不但致使原告不能实现订立租赁协议时要达到的合同目的,而且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较大损失!

为此,原告于2012年4月9日向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于2011年8月30 日签订的两份《成都某国际建材装饰城商铺租赁预订协议》,并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10万元人民币的诚意金;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费5000元人民币;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律师工作】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彭律师给委托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了:由于委托人全先生比较年轻,在签订合同时缺乏足够的经验,导致其在签订商铺租赁预订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交付商铺的时间,这是原告方的致命伤。另外就是在签订商铺租赁预订协议前后,听信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又没有留下证据。对此,彭律师一方面协助全先生补充证据,进行了电话录音以及现场现状的拍照等取证工作;另一方面,鉴于我方存在的问题,彭律师认为本案应以起诉为辅,谈判为主的策略开展工作。但我们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方是一家财大气粗的投资公司,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于是,彭律师决定采取分三步走的策略:一是和委托人亲自去被告公司协商,表明协商解决纠纷的诚意;二是给被告公司发《律师函》,表示只要被告公司退回全部诚意金,我方不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表明原告协商的最后意愿;三是向法院立案,表明原告维权的坚定决心。

【案件结果】

通过彭律师的层层施压策略,虽然时间花得久一点,但最终取得了良好效果。就在本案法院要下判决前,被告于2012年8月主动打电话给原告请求和解,同意全部退还原告交纳的诚意金。

委托人全先生拿回全部款项之后十分高兴,对彭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成都知名律师彭律师预约电话:1803087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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